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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总工会开展民营企业因疫致困职工家庭帮扶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08 | 字号:

   为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因企业停产停工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基本生活,帮助民营企业困难职工降低基本生活受疫情的影响,泉州市总工会开展民营企业因疫致困职工家庭帮扶工作,以“救急救难、能帮尽帮、拾遗补缺”为工作原则,为民企职工解难题、办实事,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暖企”系列行动走深走实。

   据悉,此次帮扶对象为在泉州工作的民营企业在职职工家庭。根据实施办法,符合“三种对象”(困难对象、特别对象、动态对象)之一的职工家庭,可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总工会申请补助。其中,“困难对象”指的是2022年工会“两节”送温暖慰问对象中,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存在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重大意外灾害及其他特殊困难,加上此次疫情期间企业停产停工造成收入降低,两因素叠加加剧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后按1000元/户标准发放慰问金。“特别对象”指的是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已确诊感染新冠肺炎造成经济暂时困难的的职工家庭,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后按2000元/户标准发放慰问金。同时,对已列入全国总工会帮扶系统的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深度困难职工家庭进行慰问,慰问标准分别为2000元/户、3000元/户。“动态对象”指的是各级工会利用蹲点驻点参与防疫抗疫及相关服务工作的时机,开展走访摸排,临时发现的因疫情致困职工家庭,按工会常态化送温暖程序及相关慰问标准予以帮扶。

   泉州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工会要强化责任担当,把组织工会干部参与一线防疫抗疫与困难职工帮扶结合起来,把慰问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值守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物资保障和生产等一线职工与关怀慰问民营企业困难职工结合起来。要及时发现职工出现的困难苗头,把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职工纳入到工会帮扶对象。要聚合帮扶力量。主动介入,积极推动工会送温暖与社会救助体系相衔接,与政府救助、社会公益慈善力量相结合,提高工会帮扶供给能力。要实行急事快办。帮扶工作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和工作手续,特别是对因疫情致困、无法保障最基本生活的职工家庭,可采取“两先一后”救助措施,即先纳入帮扶对象、先给予帮扶措施、后补齐相关手续。要加强工作监管。各县级总工会要加强对资金拨付乡镇(街道、园区)资金使用的跟踪管理,切实把工会帮扶工作落到实处。(泉州市总工会)